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4184576/2018-00089 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5-08
信息标题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印发《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

文号 太政发〔2018〕32号
主题词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5-08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

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

 

为规范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搬迁)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有序推进企业征收(搬迁)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太仓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太政规〔2011〕1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工业(含仓储)企业拆迁管理工作的通知》(太政办〔2016〕6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

我市主城核心区(东至G15沈海高速,南至上海界,西至204国道,北至339省道)范围内,经市政府批准的征收(搬迁)项目涉及工业(含仓储)企业的,适用本意见。

二、组织实施

各镇(区、街道)拟定相应年度计划,报市政府备案同意后,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实施。企业征收(搬迁)过程中,监察、信访、公安、财政、人社、国土、住建、城管、交通、水利、农委、环保、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企业征收(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补偿方式

工业(含仓储)企业的补偿方式可采取货币安置、厂房租赁及土地安置方式进行。

(一)货币安置

鼓励各镇(区、街道)在企业征收(搬迁)过程中以货币安置为主。被征收(搬迁)企业属于政府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又不能转型升级的,一律不再供地;其他小型工业企业用地面积在10亩以下的原则上不再重新供地,给予货币安置。

(二)厂房租赁

选择厂房租赁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区、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安置。

(三)土地安置

选择土地安置的企业,必须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证,并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且其项目必须通过工业项目评审,符合供地条件后方可进行安置。如有特殊情况的,由相关部门报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进行土地安置。

四、补偿内容

工业(含仓储)企业的补偿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土地价值补偿、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用人单位与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助、搬迁费补偿、设备设施补偿及相关奖励等。

(一)房屋、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对被征收(搬迁)企业的合法房屋的补偿,由房屋重置价补偿、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构成。房屋重置价补偿、房屋装修及附属物补偿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与被拆迁企业有利益关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承担该企业的拆迁评估工作。

被征收(搬迁)企业原已缴纳的有关规费(水电增容费等相关规费),按照现行标准结合使用年限进行评估。

(二)土地补偿

土地补偿按照市政府当年度执行的土地基准价进行评估确定。

1.以国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评估价的100%确定。

2.以国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评估价的60%确定。

3.根据改制企业在改制时土地处置的不同方式,在征收(搬迁)时土地补偿按以下四种情况确定补偿标准:(1)土地资产已进入改制企业且已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按照土地评估总额给予补偿;(2)土地资产按土地出让价格评估并已进入改制企业,但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按照土地评估总额的90%给予补偿;(3)土地资产按土地划拨价格评估并已进入改制企业,按照土地评估总额的60%给予补偿;(4)已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但土地资产未进入改制企业的,按照土地评估总额的18%给予补偿。

4.在《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以后,原企业用房改为商业用房或者其他用途已报请住建部门批准的,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已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可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进行认定评估补偿;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为商业等用途的,仍按原用途认定补偿。在《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日期(2010年7月1日)以前,企业在合法建筑内,改变为商业用途或者其他用途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合法经营的,其改变为商业用房或者其他用途的部分按商业用房或者其他用途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价值的70%予以补偿。

(三)设备设施搬迁补偿

对被征收(搬迁)企业存在的设备设施按可移动和不可移动进行区分。

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搬迁补偿原则上不超过设备评估价(不计折旧)的10%;化工类、精密设备设施等特殊行业的搬迁补偿,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属地政府(区、街道)按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研究决定;对可移动设备设施的收购必须严格控制,对确需收购的,必须由属地政府(区、街道)按市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

被征收(搬迁)企业可移动设备设施涉及两次搬迁的,该部分设备设施搬迁补偿费可按两次结算。

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可通过协商或按该类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补偿,由市价格认证机构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重置价评估确定收购价格。

(四)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征收(搬迁)企业造成停产、停业的,按被征收(搬迁)企业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若经有关部门批准已改变为商业用房的部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若被征收(搬迁)企业不选择上述标准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人与被征收(搬迁)企业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被征收(搬迁)企业该房屋前三年的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不满三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折算年平均效益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计算年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期限为半年,可委托市价格认证机构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被征收(搬迁)企业土地面积大于房屋建筑面积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工业用地0.7的容积率允许的最低建筑面积予以计算。

(五)用人单位与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助

因房屋征收(搬迁)造成用人单位与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终止劳动合同的,对解聘人员按工作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一次性补助。劳动者是指与被征收(搬迁)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保金、领取劳动报酬的职工;终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到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月工资是指该职工在该企业征收搬迁实施前12个月(包括当月)的平均月社保缴费基数;工作年限计算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工资支付凭据等证明其连续在被征收(搬迁)企业工作的依据。国家实行社保制度前的工作年限需要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国有企业改制时已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作为计算依据;未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与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作为计算依据。工作年限计算终止日期为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日期,但不得超过企业征收搬迁签约期。

用人单位与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助,选择土地安置的,由被征收(搬迁)企业自行负责;选择货币安置的,由被征收(搬迁)企业提供依据报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确认后予以补偿。

(六)搬迁费补偿

被征收(搬迁)企业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下的,每户按1000元发放;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100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算),增加500元搬迁补助费。

五、征收(搬迁)奖励

(一)退地奖励

1.对选择货币安置且无需安置土地的(包括关停、迁移至太仓境外等情况),按退地面积的土地补偿价的120%予以退地奖励。

2.对选择部分土地安置的,安置土地面积小于原合法土地面积的,对减少部分,按该部分的土地补偿价的120%予以退地奖励。

(二)搬迁签约奖励

1.对选择整体土地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企业,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补偿总值(房地产补偿总值包括土地补偿价、房屋补偿价和装修及附着物补偿价三项)的10%奖励。

2.对选择部分土地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企业,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按退地比例,对退地部分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补偿总值30%奖励,其余安置土地部分按不超过房地产补偿总值10%奖励。

3.对选择整体货币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企业,在规定的奖励期限内签约并搬迁完毕,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补偿总值的30%奖励。

六、其他事项

本意见实施前涉及企业征收(搬迁)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主城核心区外的企业征收(搬迁),各镇(区、街道)可根据本意见并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印发

 太政发3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主城核心区工业(含仓储)企业征收(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