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184576/2018-00090 | 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5-08 |
信息标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印发《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
文号 | 太政发〔2018〕33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现将《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园林城市发展,根据住建部《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国家园林城市系列申报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建城〔2016〕235号)要求,我市将着力推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为加快创建步伐,早日实现创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构建“一心两湖三环四园”现代田园城市生态体系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考虑水、田、湿地、植被、动物等自然资源和建筑物、道路、场地等人工资源的共生关系,营造生态恢复、循环发展的基础生态安全系统;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高质量推进“两地两城”建设,努力打造“现代田园城、幸福金太仓”。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主要针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定特色、排任务、抓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全面提高各项指标水平,确保2019年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
三、创建要求
根据住建部《标准》要求,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指标包含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等6大类46项指标。《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绿线管理)、建成区绿地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林荫路推广率等7项指标为必须达标的一票否决项,同时设立综合否决项,对近3年内发生重大事故、重大违法建设事件、住建部通报批评、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考核办法采用“遥感测试+资料审查+现场考察+调查问卷”全方位立体考核。考核方式严、要求高、内容广、指标多,需要相关区、镇及市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才能实现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生态园林城市综合管理体系
1.加快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步伐。建立园林绿化信息管理和绿化诚信管理信息平台。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挂钩诚信体系、提高违法成本,违法必究、严厉惩处。继续完善绿化养护监督管理平台,完善检查和考核制度,做到“栽管并重”,以养护考核的高标准体现绿化环境的高质量。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2.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和各项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要求,需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相关部门和区、镇绿化管理部门依法对各种绿地、林地、公园、风景游览区和苗圃等建设、养护和管理。要制定完善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重视科学规划设计,严格把好城市绿地设计方案审查、论证关,将节约型、生态型、功能完善型园林绿化的具体要求落实到设计方案审查要求中;加强施工和验收,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和验收,确保方案在建设过程中的落实到位; 强化日常管护,切实执行绿线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竞争的绿化养护体系。
3.落实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及养护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市上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10%以上,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养护管理资金要按照养护管理定额标准视财力情况安排并逐年增加,重大生态园林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要予以重点保障。
4.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成立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科研机构,加大园林绿化科研投入和人才引进,逐步壮大园林科研机构实力,完成园林绿化重要专业课题研究。充分调动园林科研机构积极性,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全面提高园林绿化科研能力和应用水平。
5.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依据《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太仓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指导城市绿地建设。
6.实施各类保护线管理制度。要为城市划“界限”,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城市蓝线、绿线、紫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划定并公布永久性绿地。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建设和管控水平
1.提高绿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对区镇绿地建设方案的审批管理,提升区镇绿化建管水平和人居环境,营造全市域“城在田中、园在城中”的现代田园城市景观特色。加强对规划设计和施工队伍的专业指导和统筹把关,将科学理念、先进工艺、艺术营造等贯穿于施工过程,严格执行规划设计方案,确保工艺规范化、工程精品化。科学、合理地选择植物材料,严格控制城市绿地设计方案中使用的苗木规格,胸径大于15厘米的速生树种乔木数量和胸径大于12厘米的慢生树种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不得大于10%。科学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体现生态理念、营造特色景观、彰显个性特征。尊重植物自然生长规律:春天繁花似锦 ,夏天浓荫蔽日 ,秋天色彩斑斓 ,冬天阳光灿烂。
2.推进海绵型城市建设。改革常规治水模式,严格地面竖向标高规划控制,避免低洼受涝。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治、当地收集、就地渗透,从单一排水途径转向河湖蓄水、道路渗水等多层次综合排水,从单纯工程措施转向工程与生态措施并重,推进区域规划和雨水花园、下凹绿地、植草排水沟、透水铺装建设等组合设置,实行绿地改造和一批海绵型试点社区建设。
3.实施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通过规划引导和新技术推广,增加全市生态湿地比例。以自然景观为依托,通过梳理水系、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建设、借助种类丰富的水生植物提升景致、净化水体等生态恢复技术,运用园林造景艺术手法,实施一批湿地公园工程建设,建成生态功能完备、自然景观优美、生物物种多样、结构稳定高效的湿地生态系统。
4.实施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提升工程。以“三百米见绿、五百米见园”为目标,合理布局增设城区小游园,增加市民休闲娱乐的开放性空间。结合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积极推动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建设提升,建设环境优美、主题突出、健身休闲设施齐全的街头游园和社区公园。2018年实现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的目标,为市民营造更便捷、完善的游憩空间。
5.实施公园景区建设提升工程。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的原则,完成中心公园的建设和西庐园生态修复提升,抓好天镜湖公园、城北河湿地公园、滨河公园的管理,提升南园、弇山园、菽园、金仓湖等现有公园景区绿化品质、环境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艺术风格多样、文化底蕴深厚、植物景观丰富、服务设施完善的城市公园景区。
6.实施立体绿化建设工程。以《关于大力推进太仓城市空间立体绿化的实施意见》为导向,进一步制定立体绿化建设导则和奖励办法,提高立体绿化建设水平。对符合建筑规范要求,适宜进行垂直绿化的建筑墙体、道路护栏、围墙、桥梁、居民小区等建(构)筑物的立面实施垂直绿化,丰富城市绿量和空间层次,推动绿化种植的立体化。鼓励公共机构、企业所属建筑、居住小区在符合建筑工程规范要求和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屋顶绿化。
7.实施环城生态廊道建设。构建“一心两湖三环四园”的现代田园城市生态体系,大力推进环城生态廊道建设,优化提升一环、加快建设二环、规划控制三环。以慢行绿道连接游园绿带,推动绿地布局的网络化,在提升环境的同时构建城市慢行体系,慢行系统与公共交通相互补充,构建同时具备日常生活功能和风景游览功能的双层次绿色交通体系。
8.实施道路、停车场林荫化工程。人行道、自行车道要建林荫路,将未达林荫路标准的道路因地制宜实施道路林荫化工程。从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介入,以推动林荫停车场的发展,同时加快对公共停车场的林荫式改造,实现林荫式公共停车场的全覆盖。
9.加强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根据《直塘历史街区保护规划》、《沙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浏河镇城镇总体保护规划》,加强对沙溪、浏河等古镇及历史文化街区等的有效保护,进一步弘扬传承历史文化。
(三)加快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加强城市热岛效应控制。在城市规划上科学布局建筑组团和绿地,使城市具备良好的气流循环,确保热岛效应强度不高于2.5摄氏度。
2.加强空气污染控制。采取规范治理废气排放、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废气排放总量和浓度,努力降低空气污染指数。建立和完善城市大气中PM2.5平均浓度监测体系及管理机制,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92天。
3.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采取综合措施,努力降低噪声污染。重点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对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等新建城市道路,推广使用低噪音路面材料,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高于54.00db(A)。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物种引进、驯化、应用、保育(护)机制,防止外来物种侵害,使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并使本地区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
5.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湿地资源调查,合理编制湿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湿地公园建设,有效改善湿地生态环境,遏制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
6.加强城市自然生态保护。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等生态敏感区域,促进城市与生态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绿色社区和海绵城市试点改造。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7.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整治范围内所有新建小区、具备改造条件的整治小区的截污纳管,削减待改造小区的污水排放,全面控制工业企业、餐厨垃圾、菜场、公共厕所、洗车场、建筑工地的污水排放,消除污染源;加强规划控制,保护河道水域,严格建筑物退让河道蓝线距离,留出防汛通道和管理范围;进一步沟通城区河道水系,打通断头河;完善改造引排水闸站工程;完善河道轮浚机制;强化河道保洁,强化岸上环境整治;做好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建设生态净水系统。加强骨干河道整治,启动十八港北枢纽等项目,进一步理顺我市骨干水网。做好《太仓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项目落地,积极打造“一江两城、五湖六廊、九横九纵”的水生态布局。从生态净化的角度,通盘考虑人、河道、生态湿地、园林之间的共生关系,打造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可供游憩的城市河道景观带,修复和建立水环境生态系统。大力实施岸线湿地保护、河湖水生态修复及水土保持等项目。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违章建设、建筑渣土乱倾乱倒、户外占道经营等治理力度,加强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公园景区和车站周边等环境整治提升,全面提高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城市容貌评价值大于9.00。
2.加快供排水系统改造建设。提高市区供水能力,确保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按国家规范建设雨水收集、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持续改进水环境质量。
3.加快实施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及利用。抓好餐厨垃圾处置厂建设,生活垃圾、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以及公厕、垃圾中转站的管理。逐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规划和建设,进一步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4.抓好城市路网改造建设。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面积率≥15%;优化城区路网结构,改造市区道路“瓶颈”路段,实施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城市道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
(五)深入开展城市节能减排工作
1.加强再生水利用。推进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中水管网,园林绿化养护浇灌全面采用河湖及再生水,在工业、市政公用以及河湖景观、农业灌溉等方面推广使用再生水,确保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
2.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完善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有效提高绿色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0%以上。
3.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高度重视做好建筑节能。重点探索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创建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市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向区域连片、后期能耗管理等深领域发展,大力推广绿建技术。实施以绿色、生态、低碳理念为指导的城乡建设,全面集成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等多种技术,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将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纳入规划条件、规划方案、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的监管体系,切实做到建设绿色建筑相关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均达到100%,政府主导投资建筑(含公共建筑、保障住房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分别达到60%和40%,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70%。
五、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创建工作从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3月至4月)
调整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健全联络员网络,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分解创建任务,争取专家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的、意义,营造创建氛围。通过舆论宣传、社区发动、宣传培训,全方位提高各部门负责人、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创建意识,形成人人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申报阶段(2018年5月至9月)
整理和完善初审申报资料,通过省级专家委员会的初审,确保2018年9月30日前向住建部成功申报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
各成员单位对照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调查摸底,找出差距,按照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各专项目标、计划,并按计划倒排进度,狠抓落实,全面完成创建指标要求,要重点对尚有差距的指标组织专项攻坚战。6月30日前完成其余材料的申报工作。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6月至8月)
各单位及时充实调整申报材料,完善指标支撑材料整理,做好自我检查,如有整改意见,及时落实到位。
(五)全面迎检阶段(2019年8至10月)
全面做好现场考查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创建办周密制定迎检方案,召开迎检动员会,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部署具体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现场考核验收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构建组织网络。为了加强领导,市政府调整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区、镇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需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参与。整个申报工作由市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和目标任务分解表,根据创建工作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定目标、定项目、定任务、定进度,落实责任,统一实施,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创建办对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并解决难点问题,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三)加大投入,重点突破。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投入的积极性。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契机,做好资金的统筹安排,设立市级创建专用资金,加大城市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力度,重点建设或整治未达标项目,提升城市综合功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四)创新发展,科技先行。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开展低碳交通、绿色建筑、能源循环利用、节水绿化、热岛效应控制等科研工作,加强住房保障、改善人居环境等民生问题的调研,增加科研保障资金,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强督查,严格管理。各相关区、镇及市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和目标要求推进工作,并开展年度自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权威专家对创建工作的评估机制,跟踪检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六)加大宣传,凝聚合力。各相关区、镇及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增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责任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意义以及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和生态生活观,形成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各方配合、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
附件: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部门责任分解表
附件
太仓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部门责任分解表
类型 | 序号 | 指标 | 考核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备注 | |
一、综合管理(8) | 1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 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 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 编办 住建局 | | | |
2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 |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建设、专业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近3年(含申报年)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与本年度新建、改建及扩建园林绿化项目相适应; ③园林绿化养护资金与各类城市绿地总量相适应,且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并随物价指数和人工工资增长而合理增加。 | 财政局 | 住建局 农委 高新区 科教新城 城厢镇 | | ||
3 |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独立或合作模式的科研机构和生产基地,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成果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 住建局 农委 | 财政局 科技局 各区镇 | | ||
4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实施 | 《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协调,并依法报批,实施情况良好。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城厢镇 | | ||
5 | 城市绿线管理 | 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和《城市绿线划定技术规范》(GB/T51163-2016)要求,根据修订后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媒体上向社会公布;现状绿地都已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绿线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 住建局 | 宣传部 | 否决项 | ||
6 |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 建立健全绿线管理、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城市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义务植树等城市园林绿化法规、标准、制度。 | 住建局 | 环保局 农委 | | ||
7 | 城市数字化管理 | 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专项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转,可供市民查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②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的监管范围覆盖率100%。 | 城管局 住建局 | | | ||
8 |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 ≥90% | 统计局 | 住建局 | | ||
二、绿地建设(10) | 9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40%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 |
10 | 建成区绿地率(%) | ≥35%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否决项 | ||
11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 人均建设用地小于105㎡的城市 | ≥10.0㎡/人 | 住建局 | 公安局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人均建设用地大于等于105㎡的城市 | ≥12.0㎡/人 | 住建局 | 公安局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
12 | 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 ≥90%; 5000㎡(含)以上公园绿地按照500m服务半径考核,2000(含)-5000㎡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历史文化街区采用1000㎡(含)以上的公园绿地按照300m服务半径考核。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 | ≥70% | 住建局 | | | ||
14 | 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 | ≥28% | 住建局 |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15 |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 | ≥5.50㎡/人 | 住建局 | | 否决项;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16 | 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或年提升率(%) | 达标率≥60%或年提升率≥10% | 住建局 | 娄东街道办 城厢镇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17 |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 | ≥85%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18 | 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 | ≥90% | 农委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三、建设管控(8) | 19 |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综合评价值 | ≥8.00 | 住建局 | | | |
20 | 公园规范化管理 | ①公园管理符合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 ②编制近3年(含申报年)城市公园建设计划并严格实施; ③公园设计符合《公园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④对国家重点公园、历史名园等城市重要公园实行永久性保护; ⑤公园配套服务设施经营管理符合《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保障公园的公益属性。 | 住建局 旅游局 城厢镇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 ||
21 | 公园免费开放率(%) | ≥95% | 旅游局 | 住建局 统计局 | 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22 |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 | ①编制城市绿道建设规划,以绿道串联城乡绿色资源,与公交、步行及自行车交通系统相衔接,为市民提供亲近自然、游憩健身、绿色出行的场所和途径。通过绿道合理连接城乡居民点、公共空间及历史文化节点,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历史遗存等; ②绿道建设符合《绿道规划设计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③绿道及配套设施维护管理良好。 | 住建局 | 交运局 城管局 文广新局 | | ||
23 |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 | ①严禁移植古树名木,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②完成树龄超过50年(含)以上古树名木后备资源普查、建档、挂牌并确定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 住建局 农委 | 文广新局 旅游局 | | ||
24 | 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 ①园林绿化建设以植物造景为主,以栽植全冠苗木为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大广场、喷泉、水景、大人工水面、大草坪、大色块、雕塑、灯具造景、过度亮化等; ②合理选择应用乡土、适生植物,优先使用本地苗圃培育的种苗,严格控制行道树树种更换、反季节种植等; ③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④因地制宜推广海绵型公园绿地建设。 | 住建局 | 农委 各区镇 | | ||
25 | 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 | ①依法设立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到位,能够有效行使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职责; ②规划区内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公约进行保护管理; ③具有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等规划,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审批等手续。 | 旅游局 文广新局 | 住建局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
26 |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 | 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编制海绵城市规划,并依法依规批复实施,建成区内有一定片区(独立汇水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城厢镇 | | ||
四、生态环境(9) | 27 | 城市生态空间保护 | ①城市原有山水格局及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显山露水,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和功能完好性; ②完成城市生态评估,制定并公布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建立生态修复项目库; ③有成功的生态修复案例及分析。 | 环保局 国土局 | 住建局 农委 水利局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
28 | 生态网络体系建设 | ①结合绿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统筹城乡生态空间; ②合理布局绿楔、绿环、绿道、绿廊等,将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连接,将自然要素引入城市、社区。 | 住建局 环保局 水利局 | 农委 文广新局 各区镇 |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 ||
29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①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记录、评价数据,综合物种指数≥0.6,本地木本植物指数≥0.80。 | 农委 环保局 | 住建局 | | ||
30 |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 ①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编制《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并按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实施。 | 农委 | 住建局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
31 | 山体生态修复 | ①完成对城市山体现状的摸底与生态评估; ②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③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 国土局 | 住建局 各区镇 | 设区城市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县级城市为市域范围 | ||
32 | 废弃地生态修复 | ①科学分析城市废弃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 ②废弃地修复再利用率每年增长不少于10个百分点或修复成果维护保持率≥95%。 | 环保局 国土局 | 住建局 农委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
33 | 城市水体修复 | ①在保护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前提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以控源截污为基础的城市水体生态修复,保护水生态环境,恢复水生态系统功能,改善水体水质,提高水环境质量,拓展亲水空间; ②水体岸线自然化率≥80%,城市河湖水系保持自然连通; ③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④建成区内消除黑臭水体; ⑤《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规定的内涝防治重现期以内的暴雨时,建成区内未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 水利局 环保局 | 城管局 住建局 |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 | ||
34 |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天) | ≥292天 | 环保局 | | | ||
35 | 城市热岛效应强度(℃) | ≤2.5℃ | 气象局 | | | ||
五、市政设施(6) | 36 | 城市容貌评价值 | ≥9.00 | 城管局 | 住建局 | | |
37 | 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 | 100% | 卫计委 | 水处理公司 | | ||
38 | 城市污水处理 | ①城市污水应收集全收集; ②城市污水处理率≥95%; ③城市污水处理污泥达标处置率100%; ④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200mg/L或比上年提高10%以上。 | 水处理公司 高新区 | 统计局 环保局 住建局 | ②为否决项 | ||
39 | 城市垃圾处理 | ①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②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达到I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2A级标准; ③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 ④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基本建立。 | 城管局 | | ①为否决项 | ||
40 | 城市道路建设 | ①城市道路完好率≥95%; ②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及实施方案,确保2020年达到城市路网密度≥8公里/平方公里和城市道路面积率≥15%。 | 城管局 交运局 | 住建局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 ||
41 | 城市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 | ①地下管线等城建基础设施档案健全; ②建成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③遵照相关要求开展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及运营维护工作,并考核达标。 | 住建局 | 城管局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 ||
六、节能减排(5) | 42 |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 | ≥30% | 水利局 | 环保局 住建局 水处理公司 | | |
43 | 北方采暖地区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 ≥40% | | | | ||
44 | 林荫路推广率(%) | ≥85% | 住建局 | 高新区 科教新城 | 否决项;考核范围为城市建成区 | ||
45 |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 ①制定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专项规划,获得批准并已实施; ②建成较为完善的步行、自行车系统。 | 住建局 | 城管局 交运局 | | ||
46 | 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 ①近3年(含申报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50%; ②节能建筑比例:严寒寒冷地区≥65%,夏热冬冷地区≥60%,夏热冬暖地区≥55%; ③制定推广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 | 住建局 | | | ||
综合否决项 | 47 | 对近3年内发生以下情况的城市,均实行一票否决: ①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安全运行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②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建设事件; ③被住房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 ④被媒体曝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 安监局 环保局 住建局 城管局 | 宣传部 | |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