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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太仓嘉定首签水环境共治协议

【发稿时间 :2017-12-04 14:45:00 阅读次数:

太仓市与上海市嘉定区互为比邻,为推进两地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保障跨界河流水质达标,建立完善跨界水污染防控合作机制,经太仓市人民政府与嘉定区人民政府多次沟通协商,于1116日正式签署了跨界河流水环境共治协议。协议明确了区域共建、属地负责、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合力推进水环境的共防、共治、共保,共同维护跨界水环境质量。

一是污染共治。实施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重点信访地区监督管理,对重点污染行业开展提标改造,必要时采取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编制跨区域水质保护规划,协商需要投资建设项目,并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分别承担跨区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各自辖区内影响跨界水环境的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排查与监控,整治散乱污企业,及时清理沿河生活垃圾及农林废弃物,减少各种污染物排入河道。

二是方案共制。共同协商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闸站调控方案,调控方案应兼顾上下游农业、渔业的水量和水质要求,并妥善处理好防汛抗旱和防污染的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充分利用长江自然潮汐,增加水体流动性,保持河道生态流量,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三是数据共测。两地环保部门共同制定跨界河流水质监测方案,明确联合采样断面、采样时间、监测频次和监测指标与方法等,开展联合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及时预警。

四是安全共防。健全水环境预警制度,建立跨界水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定期排查区域水环境风险。双方环保部门一旦预测或监测发现跨界水环境质量异常,应及时向相关方发出预警通报,并采取应急措施,对方地区要跟踪监测反馈水环境质量情况,并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提前防控,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强协同应急处置,当发生跨界水环境污染事件时,应立即报请当地政府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环保部门提出控制、消除污染的具体应急措施,并按有关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五是信息共享。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定期交流反馈,确保地区间信息畅通。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进展、污染防治经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宣传,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跨界水环境共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