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关于鼓励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政策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13]77号)中“一、新三板挂牌扶持政策(二)拟挂牌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审计或评估调整增加的利润部分所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地方留成部分的70%的补助”的规定,拟给予苏州宝骅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助14.63万元。
公示期:2018年2月7日-2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发改委(上市办)和财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
太仓市发改委资本市场发展科 徐 慧 陆 定 53577582
太仓市财政局工贸科 刘丹华 宋婷婷 53528549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仓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太仓市财政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