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关于鼓励扶持企业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政策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13]77号)中“一、新三板挂牌扶持政策(八)拟挂牌企业完成股改后,给予50万元奖励……”的规定,拟给予旭泰(太仓)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0万元。
公示期:2018年3月29日-4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发改委(上市办)和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
太仓市发改委资本市场发展科
徐 慧 陆 定 53577582
太仓市财政局工贸科 刘丹华 宋婷婷 53528549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仓市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太仓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