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太湖水环境治理切块资金项目实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9号)文件要求,现具体组织开展太湖水环境治理第8-10期切块太仓资金项目阶段性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特向江苏省范围内公开征集“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开展此项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实施背景
为加快推进太湖水环境治理切块太仓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后续项目申报单位的积极性,决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开展太湖水环境治理第8-10期切块太仓资金项目阶段性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项目概况。太湖水环境治理第8-10期切块太仓资金项目,核定总投资33567.1万元,涉及补助资金总额为12400万元。项目类别包括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处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恢复修复工程、河网综合整治工程、资源化利用工程六大类工程。
(二)工作要求。针对太湖水环境治理第8-10期切块太仓资金项目备案表中核定内容、核定投资、补助时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审核工作包括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项目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项目备案内容完成情况和运行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概算执行情况、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运行效果等。对所审核的项目,需出具项目阶段性验收及绩效评价报告,不合格项目需提出整改意见。
三、申报要求
申请承担本次委托工作的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3、具有丰富的太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咨询经验,熟悉太湖水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要求,近3年内承担过5项以上(含5项)太湖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实施方案等编制工作;
4、近2年内曾经承担过同类政府委托任务者优先考虑。
四、委托流程
1、有意承担本项工作的单位,请如实填写相关材料,所有证明性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电子版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发到电子邮箱tcfgwzhk@126.com,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装订后密封寄出(需与电子版材料一致)。资料清单如下: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简介和近年来相关工作业绩;
(4)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名单;
(5)项目完工审核工作方案;
(6)工作经费报价。
2、我单位将及时组织评审,收到材料一周内通知中标单位。若只有一家单位投标,将作为单一来源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怡
联系电话:53577576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