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须知
申请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具有太仓市户籍、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
2.非太仓市户籍人员中,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含10年),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
3. 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符合本市后延缴费条件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新参保)
2、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
1、至户籍所在地镇区社保经办机构(非本市户籍人员则到市社保结算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持社会保障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农商行各网点签订代扣协议书,选择代扣险种。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在签订银行代扣协议后,须确保每月25日前在签约折卡账户留存金额大于当月应缴社保费,另应特别注意每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扣缴。
办理时间:每月1-24日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12333、53566743
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