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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定职称资格办理流程及有关说明

【发稿时间 :2018-01-16 09:48:00 阅读次数:

根据省、市职称办要求,为规范职称初定办理流程,方便专技人员报送,特作如下说明: 

一、申报条件 

1、初定中级职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2、初定初级职称(助理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 

3、初定初级职称(员级)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2)中专毕业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 

以上专业技术年限均按实计算。 

二、办理流程 

1、受理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每月工作日受理。

2、填表:在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ybra.com/)市人社局网页上“资料下载栏”下载《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下载后格式不能作修改,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由用人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报送: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室),联系电话:53542494 。 

4、领证:通过人员次月中旬领证(初定中级除外)。

三、需提供的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后打印);在中国学信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请提供学历证书以外的其它佐证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籍资料复印件等)

4、申报人员的劳动合同及个人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记录(登陆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网上办事大厅打印);

5、单位申报提供《报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纸质名单一份(单位盖章)及Excel电子档(在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上下载填写并发送至tczcb@sina.cn); 

6、近期小2寸彩色标准证件照1张(3.3*4.8cm)(不能提供模糊或通过修图软件制作的照片,照片不符合要求不予制证);

7、所有表格均须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

 


附件: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PDF
附件: 报审初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2018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