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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太仓市秋粮收购公告

【发稿时间 :2017-10-27 09:02:28 阅读次数:

公          告

  为进一步提高粮食收购作价透明度,监督粮食收购企业合理定等,正确作价,搞好为农服务,确保种粮农民利益。现将2017年粳稻收购市场价格、质量标准、扣增量项目及规定、水稻价外补贴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一、2017年产粳稻收购市场价格

  根据国家2017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本地产粳稻谷中等质量收购价格为150元/50公斤。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2元/50公斤。

  二、2017年水稻价外补贴标准

  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12年水稻价外补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12]32号),2017年水稻价外补贴标准为10元/50公斤。

  三、质量标准、扣增量项目及规定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

水分(%)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色泽

气味

一等

≥81.0

≥61.0

≤1.0

≤14.5

≤1.0

≤2.0

≤5.0

正常

二等

≥79.0

≥58.0

三等

≥77.0

≥55.0

四等

≥75.0

≥52.0

五等

≥73.0

≥49.0

增扣量项目及规定

水分

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实际水分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

杂质

实际杂质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实际杂质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量。矿物质含量超标的,加扣量0.75%,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整精米率

整精米率低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1个百分点,扣量0.75%,低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扣量;高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整精米率低于49%的粳稻不列入收购范围。

谷外糙米

谷外糙米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2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2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互混率

粳稻、中晚籼稻互混,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5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5个百分点的,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黄粒米

黄粒米含量高于标准规定的粮油,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不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

备注

增扣量项目及规定依据国粮发[2010]178号文件

  四、收购服务承诺

  粮食收购涉及到两个千家万户的利益,对掌握粮源、稳定市场供应至关重要。在秋粮收购过程中,我们承诺进一步优化收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具体做到“五要五不准”。

  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

  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

  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

  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

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五、监督电话

  太仓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53524259  

  太仓市粮食局

  二○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