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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告
政务公告
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初步考核结果公示
【发稿时间 :2017-01-16 11: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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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机动车维修行业信用管理,有序开展2016年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考核工作,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市2016年前许可的91家营业正常的维修企业进行了信用考核,现将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初步考核结果公示(附件),公示期
7
天,公示结束并重新核实后,上报省运管局。
太仓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
2016年度太仓市机动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