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和实施汽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立并实施汽车环保检测与维护(I/M)制度。I/M制度是指对在用汽车定期进行尾气排放检测(I),对经检测不符合规定排放标准的实行强制修理(M),使在用汽车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的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I/M制度将于2017年1月20日起试运行,并根据试运行情况逐步全面推行。I/M制度实施后,经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I站)尾气检测,检测结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汽车,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进行维修。机动车经维修合格后,机动车所有人凭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到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结果以I站的报告为准。
二、经企业自主申报、我市交通运输部门现场核查认定,现对符合认定标准的首批2家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太仓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企业
1.太仓市苏客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城厢镇城西北路92号
负责人:张杰
电话:53117585、13801568938
维修范围: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汽油车、柴油车)
2.太仓龙腾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沙溪分公司(汽油车)。
地址:太仓市沙溪镇中荷村15组
负责人:张力军
电话:53351911、18626221288
维修范围:机动车排气超标治理维护(汽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