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浏河口志兴码头、中国外运金陵公司太仓浏河中转仓库等2家危货码头企业所持有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已于2017年4月29日到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到太仓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延续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拟注销2家企业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码头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港口经营许可证编号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编号 |
许可证有效期 |
太仓市浏河口志兴码头 |
太仓市浏河墅沟水闸外浏河口 |
苏苏内河(太仓)港经证(004)号 |
苏苏内河(太仓)港经证(004)号-B004 |
2014.4.30 - 2017.4.29 |
中国外运金陵公司太仓浏河中转仓库 |
太仓市浏河镇复兴西街 |
苏苏内河(太仓)港经证(007)号 |
苏苏内河(太仓)港经证(007)号-M007 |
2014.4.30 - 2017.4.29 |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太仓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512-53890730,传真: 0512-53890730。
通信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行政中心6A楼11楼
邮政编码:215400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