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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三个突出”启动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

【发稿时间 :2018-04-30 18:26:00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和地名标志设置根据国家江苏省以及苏州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本月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专项行动,纠正地名中存在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以及随意命名、更名等不规范现象。

一是突出责任主体,加大不规范地名的清理整治力度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太仓市印发《关于开展不规范地名和不规范地名标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认真开展不规范地名及不规范地名标志的清理整治工作,提升地名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同时,摸清不规范地名和不规范地名标志底数,分类梳理有关情况,列出整改清单,对不符合地名命名法规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督促相关单位或产权人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要按照审批程序及时进行命名,尤其是对农村中存在已久但未命名的和新建的道路、桥梁等地名,要逐步清理整治到位,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一地多名的,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要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方位限制词等手段来解决。

二是突出属地管理,加快对不规范地名标志的清理整治。根据《地名标志》国家标准(GB17733-2008),要求各成员单位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对城乡各类地名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进一步完善城乡地名标志体系。对使用非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汉字、使用英文等外语拼写、拼音标注错误、设置位置不当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标志进行清理纠正。对新命名的道路、桥梁、住宅区和建筑物(群)要及时增设地名标志,对门牌进行增补,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增设标准地名标志。进一步完善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对破损残缺地名标志及时维护更新,对废弃不用的地名标志及时清除。同时,严控质量关,定期开展地名标志检查和自查,重点检查地名标志是否存在移动、拆除、遮盖或者涂抹的问题,是否存在锈蚀、破损和字迹模糊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地名标志进行修复和更换。

 三是突出宣传引导,地名文化的保护和传承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和文化建设,深化地名文化信息资源的调查、挖掘、整理工作,启动建立历史地名保护制度,通过广播、宣传栏、网络、微信、微博、网站等公共媒体支持引导地名文化宣传。深入挖掘吴地地名和娄东地名文化遗产,强化吴文化地名和娄东文化地名的保护措施。对于市政府已发文公布的第一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要求相关部门可通过多媒体或设置《名录》地名标志牌(碑)等多种方式予以宣传、保护。同时,要各成员单位按照《苏州市吴文化地名保护制度》的要求,配合做好第二批吴文化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