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脱贫攻坚重要指示,进一步巩固我市救助工作成果,推进标准化、精准化落实救助政策,我市下发《太仓市社会救助工作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2018年)》,从三个方面促进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强化常规工作的有效执行。提高常规工作评价标准的扣减分数,降低错误出现频率,违规事项由原来每例扣0.1分调整为0.2分至1分。对临时救助中满足条件的外来户籍人员的救助进行量化,规定了年度内需要完成的救助数量,同时对全年临时救助支出、人次、救助水平进行考核,如有明显下降的,将进行扣分。
二是强化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充分做好临时救助大重病患者医疗实时救助、年度专项医疗救助资格认定、低保对象就业成本扣减、家庭困难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未落实有关政策;符合政策条件未及时纳入保障;以及不符合政策条件违规纳入保障的现象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创新工作的有效探索。对社会救助领域的创新成果进行加分。引导各镇(区)做好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探索,拓展社会救助工作内涵,扩大社会救助工作外延,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新方向。同时提高学术研究氛围,对一些社会救助领域优秀的,受到上级通报的学术成果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