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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六基”建设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3-26 14:54:00 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自治“六基”建设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区、新区管委会,科教新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积极推进城乡“幸福社区”建设,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开展以“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经费”为主要内容的基层自治“六基”建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基层自治“六基”建设,城乡社区治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力争至2020年,全市城乡社区达到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建设基本阵地、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经费的要求。6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成为基层自治“六基”建设示范社区,达到基本组织健全完善、基本队伍坚强有力、基本阵地建设规范、基本活动务实有效、基本制度科学管用、基本经费稳定可靠的工作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基本组织

1.巩固党组织、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事务工作站、综治办、群众团体等传统的体制性组织体系。社区党组织应健全下属党支部、党小组等党建工作网络。村(居)民委员会应根据需要设立“5+X”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等自治工作网络,并选齐配强村(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2.完善以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合作社、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便民服务机构等为主的非体制性组织体系。

3.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基础,居民为主体,驻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框架。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组织村(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驻区单位等,讨论本社区重要工作事项,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村(居)委会要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公司开展工作,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要研究制定促进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

(二)建强基本队伍

1.规范配置专职社区工作者。居民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按照社区总人口1.5‰配备工作人员,每个社区不少于10人。对辖区人口较多、服务治理任务较重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社区工作人员。

2.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能力培训,社区书记、主任由市组织培训,其他社区工作者由镇(区、街道)负责。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考试,社区工作者取证率不低于60%,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率不低于80%。

3.加强村(居)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村(居)民小组长由村(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培训。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村民小组根据自然村、村民居住状况、生产生活实际情况设立,一般以40—50户、人口150—200人左右为标准,设立一个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根据居住区域、楼幢布局实际情况设立,一般以60—80户为标准,设立一个居民小组。

4.推行村(居)民委员会“兼职委员制”。村(居)委员会兼职委员不少于1人。

5.培养社区志愿者。城市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低于常住人口的15%,农村社区不低于13%。每个社区志愿服务小组不少于5个。参加志愿服务的党员人数不少于总数的30%。

(三)建优基本阵地

1.城市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3000户(10000人以内),农村社区规模一般在2000户左右。

2.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办公面积不超过20%,80%以上面积用于居民服务活动。新建的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3.商品住宅小区的社区用房按建筑面积3‰,最低不少于6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配置。农民集中安置小区社区用房按照不低于600平米的标准配置。

4.新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已建住宅区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社区居家养老设施。

5.社区“两委会”办公大楼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村(委会两块竖牌。办公大楼必须悬挂统一的中国社区标识(如下图所示)。办公大楼内部功能场(室)根据其主要功能或通用功能只悬挂一块识别牌。  

6.社区至少有一处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的村(居)务公开栏,名称统一为“××村村务公开栏”或“××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容统一按照“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服务公开”、“财务公开”、“专项公开”五个版块设置,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统一按照《苏州市村(居)务公开目录》的相关要求执行,每次公开活动结束后应对公开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9年。有条件的社区应充分利用电子公开栏、“村(居)情周报”、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不断创新村(居)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7.社区必须强化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方面的宣传,利用电子屏、橱窗、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等固化设施,通过制作标语(标语内容参考附件1)、图片、漫画等形式开展宣传。其中户外宣传不少于10处,室内宣传不少于3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设“自治长廊”、“自治文化墙”、“自治大讲堂”等特色宣传阵地。

8.社区应建设“邻里生活馆”,积极开展邻里互助、邻里协商、邻里服务、邻里共治。其中“邻里客厅”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内部按“一前台四空间”的要求布置,做到标识清晰、功能完善、制度统一、环境舒适。“邻里客厅”应设置有宣传标语(内容参考附件2)。

9.社区事务工作站(服务大厅)应构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受理窗口,依托“智慧社区”平台,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并推行“首问负责、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窗口服务台卡设置为:综合服务(民政、计生和助残服务)、党员(流动党员)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流动人口服务、法律援助服务、信访接待。其中综合服务窗口应设立AB岗。服务大厅背景墙必须有宣传社区服务的标语(内容参考附件3)。城市社区要积极探索“一站多居”政务服务供给模式,集中开展为民服务。

10.农村集中居住小区入住300户以上,应设立“社区工作站”。 成员一般为3—5人,确保2—3名专职人员,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四)开展基本活动

1.开展民主选举活动。村(居)委会直选率100%,全面推行“无候选人一票直选”,居民委员会中本社区居民比例不低于40%。村(居)委会成员产生及村(居)民代表、小组长推选符合法定程序,村(居)民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知晓率不低于80%

2.开展民主决策活动。落实1月10日和7月10日统一开展“民主决策日”活动。社区重大事项决策100%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村(居)委员会每年为群众办实事不少于10项。

3.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订活动,适时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组织和引导村(居)民依法参与村(居)事务管理。

4.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并积极发挥作用;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向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开展村(居)委员会和社区工作者民主评议;开展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

5.开展“政社互动”。

1)做好签约工作。根据年度履约指导意见,与基层政府协商确定年度履约事项形成协议书并公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履约协议书》进行民主表决并公示结果;与基层政府完成签约

2)做好履职履约工作。围绕年度履职事项,做好修桥铺路、环境卫生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组织村(居)民开展各类互助、自救和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向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围绕年度履约事项,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3)做好履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村(居)民考核小组成员推选工作;向考核小组进行履职工作报告;就村(居)民考核小组形成的《考核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公示表决结果。

4)做好履约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村(居)成立评估小组成员推选工作;对照《履约协议书》对基层政府履约情况进行评估;确认并签署《履约评估意见书》;公示《履约评估意见书》。

5)落实社区“减负增效”。规范面向社区的各类检查评比和创建达标活动,规范社区各类挂牌、台账、盖章事项,社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行政责任书100%得到废除。

(五)完善基本制度

1.完善社区协商民主制度。按照《太仓市城乡社区协商基本流程》的规范要求开展社区协商,认真填写《城乡社区协商活动记录表》,保存协商过程的图片、视频及相关资料,确保年度开展协商事项不少于4项。

2.完善社区走访制度。推行社区工作者联系、走访群众制度,每月入户走访家庭不少于30户。

3.完善购买服务制度。支持“邻里家园”项目落地社区,积极做好项目融合工作,指导承接机构开展服务。每年申报社区“微治理”项目和“微创投”项目各不少于1项。

4.完善共驻共建制度。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共享机制,推进共驻共建活动常态化、实效化。驻区单位场地、设施100%向所在社区开放。

5.完善物业自治制度。全面推行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成立业主委员会,积极实施“社区指导、业主自治、物业服务”的“三合一”模式。探索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民委员会或委托社会组织实行自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

6.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5个(其中登记的不少于5个),农村社区不少于10个(其中登记的不少于3个),登记社会组织中50%以上为等级社会组织。社区每年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不少于3万元。鼓励社区通过自募资金设立“金乡邻”幸福基金,用于支持本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积分兑换。

(六)落实基本经费

1.落实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城市社区工作经费由市、镇(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市级按社区实际居住总人口在6000人以下每年10万元、6000-7000人每年12万元、7000人以上每年15万元标准核拨,镇(区、街道)拨付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标准。此项经费不得用于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

2.落实城市社区(不包括涉农社区)党建为民服务经费。按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标准,市、镇(区、街道)按照3:7比例分担,分别纳入财政预算。

3.落实“邻里家园”项目购买经费。按每个项目社区不少于20万元的预算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实现城市社区项目“全覆盖”,农村社区项目覆盖率不低于30%。

4.落实社区建设“以奖代补”经费。市级财政每年确保“以奖代补”经费每年不少于500万元,对社区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5.落实农村新型社区工作站建设经费。按照农村新型社区工作站新建达标的,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5万元开办经费。工作和活动经费,按照辖区实际居住人数(含户籍和外来登记人口)每人每年30元核定,一般不少于5万元,由镇(街道、区)和村负担60%,市财政补贴40%。

6.落实城市社区(不包括涉农社区)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统筹经费。测定社区负责人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费(集体交纳部分)年度支出总额,实行市、镇(区、街道)两级统筹承担,统筹承担的比例为:市级承担50%,镇(区、街道)承担50%。

7.落实村(居)民小组长误工补贴。村民小组长按每人每月150元,居民小组长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误工补贴,市级、镇(区、街道)各承担50%。

 三、工作要求

社区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阵地,也是基层群众共同生活、共建共治共享的家园。加强基层自治“六基”建设,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提高自治水平、巩固基层政权。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要深刻认识基层自治“六基”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基层自治“六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基层自治“六基”建设方面的底数,掌握实情,查找不足,制订具体改进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建设。基层自治“六基”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区)要按照规范要求,着眼长远,长抓不懈特别要在领导力量和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真正把工作指导落实到社区,将资源力量倾斜到社区,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督促检查。市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推进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组织开展城乡社区“六基”建设水平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将进行公示,并作为评价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成效的重要依据。各镇(区、街道)是抓好社区“六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基层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社区“两委会”是抓好“六基”建设的实施主体,要认真对照工作要求,狠抓标准落实,补齐工作短板,确保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1、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宣传标语

2、 “邻里客厅”宣传标语

3、 社区服务大厅宣传标语

 

                           太仓市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 三月二十一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基层民主和群众自治宣传标语

(供参考)

 

1.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保障人民知情权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2.民主选举 民主协商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3.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构建决策科学 执行坚决 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4.倡导协商民主精神 培育协商民主文化

5.坚持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6.巩固基层政权 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实践

7.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 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

8.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 健全民主制度 丰富民主形式 拓宽民主渠道。

9.推进社区基层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0.提高参与意识 推进社区自治 

11.和谐有序 绿色文明 创新包容 共建共享

12.共建幸福家园 同享治理成果 

 

 

 

 

 

 

附件2

 

“邻里客厅”宣传标语

(供参考)

 

1.合法 负责 理性 有序

2.平等 自信 尊重 包容 开放

3.人人参与 人人尽力 人人享有

4.邻里互助 邻里协商 邻里服务 邻里共治

5.邻里守望心连心 社区和谐一家亲

6.居家贵和睦 近邻胜远亲

7.邻里一家人 互助大家亲

8.扶贫帮困 患难相助

9.与邻为德 与邻为善 与邻相助 与邻为乐

10.弘扬传统美德 倡导邻里互助  

11.家庭和睦 邻里团结 社会和谐

12.互帮互助好邻里 互敬互爱好家庭

 

 

 

 

 

 

 

 

附件3

 

社区服务大厅宣传标语

(供参考)

 

1.以服务为宗旨 以便民为目的 以满意为标准

2.便民 高效 廉洁 规范

3.以一份全心全意的付出 换取居民百分百的满意

4.热情 周到 和谐 创新

5.为民 利民 惠民

6.心系社区群众 着力改善民生

7.群众利益无小事 服务工作无止境

8.热忱服务 真情携手 共建幸福家园

9.方便生活 服务居民 以人为本 服务先行

10.以人民为中心 牢固树立为民情怀

11.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12.推进精准扶贫 补齐民生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