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7年10月开始对全市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基础信息采集、比对、审核及代码生成工作,近期已全面完成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印制和发放。全市73个村民委员会、82 个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总则第一次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此次我市顺利完成村居信用代码证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将有利于实现村(居)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的业务协同,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履职所需的民事活动,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性建设,提升村(居)民委员会的服务能力,激发基层自治活力,进一步提高城乡社会治理法治化、组织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对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