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服务社区民生,推动多元共治,促进社区健康发展,我市近期下发文件鼓励城乡社区设立“金乡邻”幸福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金乡邻”幸福基金是村(居)委会根据社区治理各参与主体意愿,通过社区自筹和利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在社区基本帐户中设立的进行单独管理和核算的专门会计帐目资金。
基金来源多元。基金来源包括党建为民服务经费定期划拨、村级集体经济资助、开展社区内劝募所得和其它合法收入,来源渠道多元。
基金效用广泛。“金乡邻”幸福基金是拓宽社区公益资金渠道、带动社区参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有效办法。主要有三类用途:一是作为资助资金使用,包括资助购买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物品、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二是作为慰问资金使用,主要用于慰问本年度发生突发事件的居民家庭;三是用于本社区开展互助自救等方面的其它合理支出。
基金管理有序。“金乡邻”幸福基金由村(居)委会统一管理,设立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具体运作,基金管理小组人数和人员构成都有规定,基金的使用原则遵循“坚持专款专用、合理分配,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坚持先批后支,计划先行;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基金规定的用途安排开支,年度公益性支出不少于当年度总收入的70%,对同一家庭同一事件原则上只慰问一次。
基金监管有力。村(居)委会对基金的运作统筹管理,结合村居情况进一步细化标准。要求基金管理小组在运行基金过程中要与村(居)民深入沟通,广泛交流,听取意见,全程跟进,特别是对慰问对象和资金额度仔细把关,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基金的运行过程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区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并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