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的太仓日报上刊登了这样一则信息:位于上海西路的一家门窗店经营者向城管城西中队及全市市民进行公开道歉。
这则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6月11日上午,在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备战期间,城西中队队员在开展辖区内市容管理的工作过程中,要求上海西路新亚门窗点经营者将摆放在门前公共通道口的锥形桶清除,还原市容面貌,恢复市容秩序。经营者极不配合队员工作,认为自家店门口摆放自己的锥形桶是合法合理的。执法人员耐心劝导该经营者,从经营者的心理出发晓之以情,告知相关法律法规,辅以相关案例,当事人讲话声音却越来越大,甚至辱骂执法人员。现场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队员们坐怀不乱,始终克制保持文明执法,全程摄录,继续开展执法工作,不料当事人竟对队员踢打,抓伤、咬伤队员。随后,队员拨打了110,请公安部门来处理这起恶性阻碍执法事件。在城西派出所,执法记录仪摄录的视频完整还原了事实真相。公安机关根据双方陈述、视听资料以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当事人贰佰元。次日,当事人带着满满诚意,来中队递交了书面《公开道歉信》,中队本着城管市民鱼水情深、市容市貌共同维护的宗旨,谅解了当事人。
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极易触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执法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同时,给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该起事件由太仓日报社刊登,旨在呼吁广大市民朋友,执法为民、为民执法,文明执法、执法和谐,才能达到互助双赢。在全国文明城市如火如荼的创建过程中,单打独斗只会事倍功半,齐心协力才会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