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和区镇 > 城市管理局 > 城管执法

阻碍城管执法?千万要不得!

【发稿时间 :2018-06-14 15:55:00 阅读次数:

2018年是城市新一轮全国文明创建3年行动启动年,必须夯实城市管理这个基础。如何做好城市管理,必须要“按图施针”,“图样”就是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是根本。阻碍城管执法?千万要不得!城管城厢中队以案说法。
6月8日晚,城厢中队参加执法大队组织的夜间整治,依法对焦某和王某经营的太仓市城厢镇郑和西路113、114、115号“祥龍海鲜烧烤龙虾”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执法,在对该店的经营工具塑料椅进行证据保全的过程中,焦某以言语辱骂等方式,王某采用拉拽、言语辱骂、用手拍打执法人员等方式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在受到攻击时,执法人员始终控制情绪,控制住局面,依法行事且多台摄录仪多角度同步留痕,同时及时报警处理。经警方确认,城管执法人员提供的视频监控动态辨认笔录,视听资料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焦某、王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公安机关已对焦某处以罚款壹佰元、王某自6月12日起行政拘留五日。
该起案件对那些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法律意识淡薄的流动摊主形成了有力震慑,对广大市民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文明创建不是作秀而是契机,城市是我们的“家”,巧借文明创建的东风,若各部门均如本案中“城警”流畅联动、协调一致,那“家”呈现环境文明、井井有条的新开局是必然;若每位市民群众都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这个“家”呈现法治文明、井然有序的新格局是必然,有了这两个“必然”何愁文明创建又何愁城市管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