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太仓市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规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太政发[2017]51号)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太仓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等规定相关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4月2日前反馈至太仓财政局办公室(地址:太仓市行政中心6号楼6A1802,邮编215400,电话0512-53890320)。
太仓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