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态补偿政策的意见的通知》(太政办〔2017〕128号)文件要求,现将太仓市2018年度生态补偿预拨资金分配方案公布(详见附表)。
附表
2018年太仓市水源地生态补偿资金分配表
区镇
村(社区)
本次实拨金额(万元)
浏河
浏南村
140
浮桥
浪港村
160
合计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