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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服务制度

【发稿时间 :2018-04-28 17:13:00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我市“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发代理记账市场活力,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太仓市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宣传培训

一方面要积极宣传代理记账的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增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对代理记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代理记账的社会认可度;另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并广泛宣传上级有关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帐业务审批及管理的法规和文件主要内容,重点宣传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程序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执业、保证执业质量的义务和责任等。并要组织好本部门及相关人员学习和掌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及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坚持人性化服务,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根据上级相关法规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市范围内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审批时在原则范围内坚持人性化服务,严格执行财政局文明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AB岗制。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企业,在法定服务承诺期内尽可能早的发放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提供便民服务,加强后续监管

应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高效便民的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布办事指南,向社会告知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和要求、批准程序和期限等。

在批准代理记账资格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示,并督促代理记账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于无证经营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违规经营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

四、加强沟通协调,打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要主动联系工商、税务等部门,并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依托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及时获取拟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机构的工商登记信息和反馈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手段,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发挥协同监管合力,为我市中介机构从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合法的经营环境。

五、加强行业自我约束,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要积极引导成立行业自律组织,加强对行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促进行业在公平法治的环境下有序竞争,塑造行业组织优质品牌和行业社会公信力,引导行业充分挖掘服务潜能,打破约束行业发展的瓶颈,探索新型盈利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的加盟,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好年度信息报备工作

要严格按照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时布置并指导代理记账机构在每年的4月30号前做好年度备案工作,正确报备有关事宜和材料,并严格审查报备材料,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相关代理记账机构限期整改。代理记账机构逾期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