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7〕67号)和苏州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2018年6月 22日至 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双休日照常审核)。
二、审查地点
太仓市上海西路5-1号,城厢财政分局(人民银行斜对面)。
三、提交材料
太仓考点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准考证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二)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以上考生,也可提供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本市户籍证或居住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单位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社保中心网打印,单位盖公章)。2、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市所在地学校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及学生证)。3、2019年毕业的本市所在地学校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持高校学籍证明及学生证。
四、其他事项
(一)审核通过后,市财政将把人员名单汇总后逐级上报,由财政部打印合格证书后下发。
(二)请考生务必在规定审查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以免影响后续初级资格证书的发放(根据苏州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未在规定审查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三)审核前或者审核后咨询电话53540711;审核期间(即6月22日至26日期间)咨询电话53564560。
太仓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