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自来水价格中包含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每立方米0.04元)。取消公用事业附加费后的自来水价格。
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后的太仓市自来水价格表
用户分类 基本水价 水资源费 (元/m³) 污水处理费 (元/m³) 总水价 (元/m³) 居民 生活 用水 第一阶梯 户均年用水量 0-216m³(含) 1.61 1.30 2.91 第二阶梯 户均年用水量 216m³-300m³(含) 2.41 1.30 3.71 第三阶梯 户均年用水量 300m³以上 4.81 1.30 6.11 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1.86 1.30 3.16 非居民生活用水 2.21 0.2 1.70 4.11 特种行业用水 3.46 0.2 2.00 5.66
(元/m³)
备注:1、居民生活用水包括纯居民生活用水;2、执行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各类学校教学用水、民政福利院、敬老院、部队等用水,城市及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用水等;3、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工业、商业、服务业、医疗卫生、行政事业单位等用水;4、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的重污染行业(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按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分档加价收取污水处理费;5、特种行业用水包括洗浴、沐足、洗车、纯净水、饮料、酿酒业、建筑业、高尔夫球场用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