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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发稿时间 :2018-05-31 15:03:00 阅读次数:

自5月起,市民政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将采取四大举措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一是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民政牵头,建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接到举报的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联合执法,对涉及经济类犯罪的社会组织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审查;对未经登记以登记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在筹备期开展其它活动的,已撤销、注销社会组织仍继续开展活动的,依法查处,情况严重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建立举报公示制度。在媒体发布非法社会组织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热线电话,鼓励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经调查核实后,发布非法社会组织“黑榜”,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
    三是建立宣传警示教育。在媒体上积极宣传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告知公众什么是非法社会组织及其危害,告知公众社会组织的查询路径,通过宣传警示避免公众偏听误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双随机”抽查、等级评估等工作,排查社会组织运营情况,引导其规范运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