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和区镇 > 政府法制办公室 > 行政复议决定书

汪某某不服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

【发稿时间 :2018-04-13 10:17:00 阅读次数:

太仓市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17〕太行复第86

申请人汪某某

被申请人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周建平,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投诉举报处理,于201712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鉴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行政争议已经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同意申请人撤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1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