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末户籍人口48.30万人,比2015年增加3428人;其中,男性23.36万人,女性24.7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9‰,死亡率为7.5‰,自然增长率为0.4‰;2016年末常住人口71.20万人,城市化率为66.90%。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9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766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和8.3%。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372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589元,分别增长7.1%和13.0%。城乡居民食品支出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0.1%和30.6%。
2016年末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0.99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24万人,失业保险职工参保人数26.08万人,参保率均在99%以上。783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新开工安置房5694套,建成3528套。
全年组织再就业培训579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077人次,技能培训4056人次,参加技能鉴定7794人次,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6080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8.6%。2016年末城镇失业人数258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0%,与上年持平。
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10元,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慰问金1.3亿元,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482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各区镇建成2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16年末各类福利院床位数5983张,收养人数294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