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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18-06-01 10:51 阅读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深入贯彻省、苏州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做好2018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在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继续实行市领导挂钩督查制度。各区镇要认真总结往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经验,继续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把秸秆禁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做到区镇干部包到村、村组干部包到户,确保每个田块责任到人。严查严控第一把火,对禁烧措施不到位、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的或因秸秆抛河导致水污染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力推综合利用。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各区镇要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处理方案,鼓励农民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加强巡查督查。各区镇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每日将火点情况报市政府,并在主要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通报火点的区镇,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

四、注重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市领导挂钩督查表

2.2018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领导挂钩督查表

 

挂钩市领导

挂钩部门

挂钩区镇

王建国

市委宣传部

港区(浮桥镇)

顾晓东

市农委

沙溪镇

赵建初

市委农工办

璜泾镇

韩  飚

市环保局

双凤镇

许超震

市安监局

旅游度假区(浏河镇)

胡  捷

市城管局

城厢镇

冯  晋

市公安局

科教新城

顾建康

市交运局

高新区(娄东街道办)

 


附件2

 

2018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苏州市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我市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时段

2018年夏季5月27日至6月30日,秋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巡查范围

全区域、全覆盖巡查。重点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市道、通航河道周边5公里范围内;各区、镇集镇区、城乡及镇村结合部。

三、巡查频次

每天上午9点至晚上8点基本保持不间断巡查。

四、人员分组安排

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下设秸秆禁烧巡查组,组长为沈玉其(市环保局局长),姜志刚(市环保局副局长)。下设4个巡查小组,每组由市环保局、所在区镇相关人员各1人组成,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各区镇、村也要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进行巡查。

五、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巡查组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日常巡查,严密监督各自区域内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不发生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抛河引起的水源污染事故。

(二)细化措施,及时处置。各巡查组对辖区内的重点目标和区域进行巡查,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指导和协调相关区、镇、村的禁烧工作。在巡查中,一旦发现焚烧点,要拍照取证,记录下火点位置和范围,及时与相关区、镇、村沟通,督促做好灭火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对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要按照规范迅速处置。

(三)认真督查,加强指导。巡查组要及时掌握所负责区域秸秆禁烧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指导,对禁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尽力帮助协调解决,督促各区、镇认真落实禁烧工作责任。

(四)及时上报,强化考核。各巡查组要每日如实填写巡查日志,并于每日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巡查情况汇总到市环境监察大队综合室(联系人:吴梁翡,电话53581207,邮箱781650818 @qq.com),由其汇总统计后报送市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和市挂钩督查领导。

 


 

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巡查组人员名单

分组

单位

巡查人员

联系电话

车辆

巡查区域

区、镇分管领导

环保局

挂钩领导

第一组

环保局

张  兵

13338688566

苏EL3H08

城厢镇、科教新城、双凤镇

 

城厢镇

吴俊杰

13962606680

城厢镇

江芝才  13606240505

沈玉其

科教新城

查正霞

18262095111

科教新城

吴振键  13776188818

双凤镇

顾清媛

15995588700

双凤镇

杨  政  13962603608

龚  征

第二组

环保局

陆振豪

13915767032

苏EL3H06

高新区、旅游度假区(浏河镇)

姜志刚

高新区

孙皛凌

13962415298

高新区

朱建东  13306222278

旅游度假区(浏河镇)

杨跃峰

13809050025

旅游度假区(浏河镇)

钱  宇  13962611399

第三组

环保局

陆 杨

13913755545

苏E0A542

港区(浮桥镇)、璜泾镇

张  勤

港区

(浮桥镇)

陆建雄

13862384743

港区

(浮桥镇)

陆利璟  13952429535

璜泾镇

瞿学庭

13806241931

璜泾镇

刘翔宇  13506266927

第四组

环保局

胡  延

15962511273

苏E0A541

沙溪镇

王建春  13906228142

周洪海

沙溪镇

汤  磊

13809059118

 

 

 

 

秸秆焚烧巡查日志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巡查时间

巡查区、镇及主要路段

起火点个数

面积(m2)

所在镇、村、组

备注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太政办7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专项督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