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 号)和《省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61号)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8〕110号)中下达的我市水稻17.5万亩、小麦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1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任务,现就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新实践,依托苏州市“四个百万亩”功能区布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科学合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17.5万亩、小麦8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1万亩。根据“两区”划定的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到2019年年底前完成“两区”划定工作,划定工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衔接,“十三五”期间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能烘干、有仓储”的高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区域发展功能定位。围绕苏州市“四个百万亩”功能定位,发挥各镇 (区、街道)农业资源优势,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逐步改善,加快推进“四化”同步。
二是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意愿,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三是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把“两区”建好、管好、长期发挥作用。
四、基本要求
(一)坚持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生产保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便于耕作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
(二)精准分解任务。围绕全省划定目标任务,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划定标准,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主要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三)审核和汇总划定成果。2018年全面开展划定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划定任务。在完成市级自检自验的基础上,申请苏州市“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验收,并做好省级抽查准备。“两区”划定工作成果报送省农委、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要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纳入全省“两区”布局“一张图”。
五、建设内容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逐步配套完善烘干、仓储等设施。规划配套路、渠、桥、闸、站、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并加强中低产田改造,畅通周边水系,完善林网,加大“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增强“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二)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和农作物秸秆、畜禽排泄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生态农业技术,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种植冬绿肥,控制化学氮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田地力状况,达到土壤有机质含量与酸碱度适宜、耕作层厚度适中、理化性状优化、农田养分平衡的土壤培肥要求,实现农田总体地力水平优良。
(三)提升农业服务水平。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发展多种形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培育立足市场的专业化服务组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着力深化“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改革,抓紧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强公益性农技推广和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培育农业发展新动能、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六、加强监管
(一)依法保护“两区”。依照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两区”保护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水土资源保护。“两区”划定后,除国家和省规划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外,原则上不再调整为其他类型的用地。严格管理“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将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探索,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内农田基础设施、作物种植品种、面积、布局情况等进行动态监管监测,深入分析相关情况,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定期上报和通报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农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各镇(区、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组建工作班子,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合力推进“两区”划定与建设。各镇(区、街道)成立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功能区的划定与建设。在市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全面完成“两区”划定工作任务。
(二)制订方案,强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细化分解建设方案,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区、街道)、村,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实施内容落实到田块。市政府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两区”划定建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把“两区”划定建设实绩列入区镇年度考核目标。
(三)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投入,并统筹各项支农项目资金,重点向功能区和保护区倾斜,确保完成“两区”的划定建设任务。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加大对“两区”划定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提高基层干群参与“两区”划定工作的积极性,认真总结报道各镇(区、街道)在“两区”划定与建设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努力营造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及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太仓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太仓市 “两区”划定面积任务表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建初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盛海峰 市农委主任
成 员:朱红华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许子云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建良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青青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姚金鑫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文华 市交运局副局长
陆振超 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瑞兴 市农委副主任
周洪海 市环保局副局长
苏静妍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巍 科教新城管委会南郊办事处主任
陆 明 城厢镇党委副书记
彭 盛 沙溪镇政府副镇长
钱敏芳 浏河镇政府副镇长
龚惠琴 浮桥镇政府副镇长
杨翠珠 璜泾镇政府副镇长
朱庆兰 双凤镇政府副镇长
朱建东 娄东街道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冯瑞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国土局、水利局、农委各一名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两区”划定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附件2
全市“两区”划定面积任务表
单位:亩
镇(区) | 粮食生产功能区 | 重要农产品保护区 | ||
小麦 | 水稻 | 大豆 | 油菜 | |
城厢 | 6226 | 13070 | | 400 |
沙溪 | 18792 | 41508 | | 3400 |
浏河 | 8631 | 19080 | | 850 |
璜泾 | 12482 | 27504 | | 2400 |
浮桥 | 17353 | 38359 | | 2500 |
双凤 | 10288 | 22505 | | 120 |
娄东街道办 | 5477 | 11982 | | 280 |
科教新城 | 750.8 | 992.3 | | 50 |
合计 | 80000 | 175000 | | 10000 |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