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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太仓市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第五、六、七期)

【发稿时间 :2017-09-15 10:45 阅读次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
1 第5批受理编号37号 城厢镇花墙村村民反映苏州久和砼有限公司粉尘扰民、运输车辆噪音扰民,要求搬迁。(来信)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苏州久和砼有限公司,位于太仓市昆太路吴塘桥西侧。距居民住宅超过100米。2007年经太仓市环保局审批,于2010年通过环保验收,主要生产工艺为水泥、黄沙等原材料计量后混合搅拌加工。该公司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粉料筒库、搅拌机所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高空达标排放。水泥储罐、搅拌作业区等易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的工段采取封闭作业。今年3月、5月分别由第三方及太仓市监测站对其无组织排放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达标。 9月5日太仓市环保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1、太仓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生产期间对场地进行冲洗,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排放;做好防尘抑尘工作,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废气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避免出现夜间车辆噪声扰民。
3、2017年9月6日太仓市环境监测站已安排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待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2 第6批受理编号15 沙溪镇凡山村18组村民反映相塘集团,振辉化纤噪声,烟尘气味扰民,怀疑生产污水排入厂侧河道中,污染河道。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主要生产聚酯及涤纶长丝。该公司年产18万吨聚酯及12万吨差别化化学纤维项目、熔体直接纺生产线年产20万吨差别化超细旦涤纶长丝技改项目分别经江苏省环保厅、苏州和太仓环保局审批和验收。现该公司共建有2条聚酯生产线,聚酯废水和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行回用无排放,生活污水接入沙溪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供热由香塘集团有限公司香塘高科技产业园集中供热(汽)中心提供,聚酯工段废气和气提塔废气经收集后,接入供热中心热媒炉焚烧处理后高空排放。公司设有1000万大卡和16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炉各1台,1000万大卡生物质备用锅炉1台,2台燃煤锅炉于2016年进行了脱硫脱硝提标改造。
检查时该公司一期1条聚酯生产线生产正常,二期技改扩建的1条聚酯生产线停产,加弹车间在生产,供热中心2台燃煤导热油炉正常开启,1台备用锅炉未开启,废气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设施正常,无生产废水排放。现场查实该公司化纤加弹项目于2012年经太仓市环保局审批同意建设,但至今未通过环保验收。现场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昼间达标,夜间超标。
1、针对该公司夜间噪声超标问题,太仓市环保局责令公司停止产生噪声工段的生产,并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2、对公司供热中心燃煤导热油炉进行现场监测,目前监测结果未出。
3 第7批受理编号12 沙溪镇泰西村18组胡老板的塑料粒子厂污水管放在河底下,晚间偷排,还有噪声问题,这两天停了,觉得有问题;隔壁洪泾村河东岸有个石英砂场去年扩建,噪音粉尘扰民。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被举报的塑料粒子厂为太仓市直塘锦丰塑料制品厂, 主要从事塑料造粒生产,该厂2005年建设生产,2007年2月通过了太仓市环保局、沙溪镇环保办验收,有造粒生产线2条,加热使用电加热,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排放。9月9日,沙溪镇会同太仓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当时企业停产,正在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增加一条清洗生产线,在该清洗线旁有一雨水窨井,该窨井内有一管道通向厂边河道(检查当时管道出口处用蛇皮袋堵住)现场在该窨井内取水样1瓶。由于检查时该企业停产,未对厂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
反映的石英砂场为太仓市星发印刷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印刷器材、片荃、无纺布等。公司于2016年列入“登记一批”范围,经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备案。9月9日现场检查时,公司正在生产,打毛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收集器收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但打毛粉尘收集不完全,部分打毛粉尘无组织排放。公司生产时有噪音产生。由于检查后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未能对无组织排放粉尘和噪声进行现场监测。
1. 太仓市环保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增设清洗线的生产;对疑似直排管启动了查封程序。
2.针对太仓市星发印刷材料有限公司存在打毛粉尘收集不完全,噪声较严重等问题,太仓市环境保护局已下发行政处理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对粉尘收集处理系统及噪声防治等进一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