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整改情况 |
1 | 第28批编号13 | 沙溪镇松南村太仓市强弟印染有限公司废水乱排偷排。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排放乳白色污水进河道。 |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太仓市强弟印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筒子纱、绞纱的染色加工生产,有环保审批验收手续。2008年至今,该公司先后3次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并通过太仓市环保局验收,企业处理后的尾水排至七浦塘。沙溪镇会同太仓市环保局于9月29日对太仓市强弟印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在生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的废水通过管道直接排入七浦塘,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私设对外排放的管道,排放口COD、总磷、氨氮在线仪实时显示数据均达标,检查人员现场对排放口废水进行了采样。现场对公司外外南侧及北侧的两条小河进行了查看,河水正常,未发现有染色废水排入的迹象。 2.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管材吨、各类管件及阀门的生产,有环保审批和验收手续。沙溪镇联合太仓市环保局于9月29日对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在该公司西侧厂房内发现设有研磨、扩口和涂布工段,上述工段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研磨工段有废水产生,排入收集池,经沉淀后外排。 |
1. 针对环琪(太仓)塑胶工业有限公司研磨、扩口和涂布工段未批先建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已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已于9月30日停止生产)。 2.根据太仓市强弟印染有限公司排放口废水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