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批 2018 年 6 月 22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39 | D320000201806210004 | 1、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中鲈生态科技园区内的代尔厂(中国安全防护有限公司),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VOC废气直接排放,胶水废桶和废皮革给无资质单位处置。2、苏州太仓市沙溪镇台中路18号的上海新一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VOC废气直接排放,胶水废桶和废皮革给无资质单位处置。 | 苏州市太仓市 | 大气,土壤 | 2018年6月22日,太仓市环保局和太仓市沙溪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赴沙溪镇台中路18号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江苏弘海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经查,该公司生产车间有废气产生,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胶水废桶和废皮革未按相关规定规范储存和处置;2017年8月,江苏弘海皮革制品有限公司从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塘桥村搬迁至现所在地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管理区台中路18号,并于同月开始投入生产,企业搬迁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江苏弘海皮革制品有限公司搬迁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投入生产,并未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固体废弃物未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 |
属实 | 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搬迁投入生产,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太仓市环保局已经立案处罚;针对其固体废弃物未按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已责令该公司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前,不得恢复生产。 |
113 | X320000201806210040 | 苏州市太仓市龙江路280号港湾新城8号楼楼下的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 | 苏州市太仓市 | 大气,噪音 | 6月22日15时,太仓市港区管委会组织城管、环保、港区安环局执法人员至举报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凯煦烧烤店正在营业,该店西侧和南侧门口处各设置一个露天烧烤架,有占道经营现象,后厨油烟废气通过管道至商铺房顶处排放,未设置油烟净化装置。 凯煦烧烤店西侧和东侧存在占道经营现象,后厨油烟收集、处置不到位,风机安装在商铺顶楼,存在噪声扰民。 |
基本属实 | 要求凯煦烧烤店立即停业整改,停业期间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占道经营进行整改,将室外烧烤架移至室内,对风机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太仓市港区城管部门将跟踪凯煦烧烤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严禁占道经营,同时对安装在商铺顶楼的风机采取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待完成整改经港区管委会同意后方可恢复营业。 |
114 | X320000201806210054 | 1、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的明辉化纤厂、朗恩塑胶厂、荣达制砖厂,废气污染;2、工业园区东面的白米泾河水受污染;3、康胜电镀,夜间用水泵偷排废水;4、中菱电镀厂,污水通过冲厕所排入河道。 | 苏州市太仓市 | 水,大气,土壤 | 2018年6月22日至25日,太仓市环保局会同太仓市沙溪镇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赴各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调查情况如下:6月22日,对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调阅2017年10月及2018年4月企业废气的监测报告,结果达标。将组织对其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6月23日,对苏州朗恩塑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该企业于今年5月开始停产至今,并已向沙溪镇经发局提交了“去产能”(关停)申请表,待进行设备评估后,即关闭。调阅企业2018年1月废气监测报告,结果达标。6月23日,对太仓市荣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扩建一般污泥烧结保温砖等产品项目正在建设中。检查时未发现该企业从事一般污泥烧结,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查看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历史数据,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调阅该企业2017年3月、2017年9月及2018年3月的废气监测报告,结果达标。6月23日,对白米泾位于沙溪镇工业园区段的河水进行了取样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白米泾河水水质为劣V类。群众反映的白米泾受污染情况属实。6月23日,对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有6条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还有2条电镀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对其分质排放口和总排口进行采样。经查,该企业将处理后的部分回用水作为厂区南侧员工厕所的冲洗水使用,冲洗水进入化粪池后,通过提升泵,抽至污水处理设施生化池。将安排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6月24日对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有6条电镀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总排口无废水排放,现场对其分质排放口进行采样。将安排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 存在问题:1、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将处理后的部分回用水作为厕所的冲洗水使用,不符合环评报告要求(企业回用水只能回用于生产);企业正在生产的6条电镀生产线仅2条通过验收;总排口废水总氮超标。2、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环评审批4条电镀生产线,阶段性验收了3条,1条生产线未通过验收;另外2条线属未批先建;镍系排放口总镍超标。3、白米泾河水流动不畅,底泥淤积严重,河水水质差。 |
部分属实 | 1、对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待监测报告出来后,根据监测结果再做处理。2、苏州朗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提交“去产能”申请表,等待进行设备评估后,立即关闭,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3、太仓市荣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扩建一般污泥烧结砖项目在配套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对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待监测报告出来后,根据监测结果再做处理。 4、对白米泾沙溪工业开发区段进行清淤处理。5、针对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4条电镀生产线至今未通过验收继续生产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停止未验收生产线的生产,并对上述电镀线进行了查封;针对废水总排口总氮超标,已立案调查,责令限制生产,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企业立即拆除冲厕所的回用水管。6、针对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1条电镀生产线至今未通过验收继续生产的行为,太仓市环保局立案处罚,责令停止未验收生产线的生产;针对2条电镀生产线未批先建,责令停止生产,并对上述电镀生产线进行了查封。针对废水镍系排放口总镍超标,已立案调查,责令限制生产,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问题解决情况:1、加强对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2、苏州朗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评估结束后,督促其尽快拆除生产设备。3、加强对太仓市荣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稳定达标排放。4、立即开展白米泾清淤工程,切实改善水质。5、苏州中菱金属表面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的电镀生产线,不得恢复生产。6、太仓康盛展示制品有限公司未通过验收的电镀生产线,不得恢复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