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批 2018 年 6 月 24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06 | X320000201806230053 | 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263”领导小组对太仓市优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市太仓市浮桥镇石化路)下发了限期关闭的通知,质疑属于环保“一刀切”。 | 苏州市太仓市 | 其他污染 | 太仓市优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在浮桥镇注册登记,为上海市搬入浮桥的企业,主要从事洗涤服务,在未完成环评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投产运营,属未批先建企业。 1、关停该企业是由于其无环保审批手续未批先建,不属于环保“一刀切”。 2、因无环评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31条规定及太仓市“263”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要求,该企业被太仓市浮桥镇263办列入2017年度散乱污整治项目,并于2017年9月12日向其发放了限期关停通知,限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相关手续。由于该企业既未停产又未完善手续,2017年10月25日由电厂协助实施强制停止供应蒸汽,该企业停止生产。 3、该企业停产后所属社区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其恢复生产。2018年6月24日下午现场复查该企业现场无生产迹象、部分设备未拆除。6月25日太仓市浮桥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约谈企业负责人,再次强调,企业在完善环保等相关手续前需继续停止生产,待手续完善后方可恢复生产。 |
不属实 | 无 |
107 | X320000201806230061 | 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宏达电厂,废气直排;佳黄印染、宏源印染,废水直排河道。 | 苏州市太仓市 | 水,大气 | 2018年6月25日,对太仓宏达热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企业1#炉和5#炉正在运行,6#炉停运。现场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其废气排放口安装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太仓环保局联网。经调阅其近期在线监控数据,其排放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根据企业提供的2017年5月、6月、10月、11月及2018年1月、4月的废气监测报告显示,其排放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公司废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 6月25日,对太仓市佳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锅炉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对其废水排放口废水进行采样。定型机油气净化设备运行正常。 6月25日,对太仓宏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企业生产废水通过专管接入太仓市佳煌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现场未发现企业存在将生产废水直排河道的情况。定型机油气净化设备产生的废油3桶暂存仓库。目前该企业实际建有50公斤以上染缸26只,50公斤以下染缸48只,烘干机6台,条蝇状机4台。 存在问题:太仓市宏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扩建50公斤以下染缸28只、烘干机6台、条蝇机2台,并都已投入过生产。 |
部分属实 | 1、组织对太仓宏达热电有限公司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根据废气、废水监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2、组织对太仓市佳煌针织印染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根据废水、废气监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3、对太仓市宏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扩建生产设备,其未经验收就已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太仓市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罚,并依法对其未批的相关设备进行了查封。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根据废气监测结果再作进一步处理。 问题解决情况:1、加强对太仓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太仓市佳煌针织印染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其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3、督促太仓市宏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落实整改,拆除超审批范围的生产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