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研究决定:
陆宜同志任市物价检查分局局长,任职时间从2016年10月算起。
太仓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印发
太政人44号(市政府关于陆宜同志任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