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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稿时间 :2018-05-28 10:17 阅读次数:

一、制定必要性

2014年我厅颁发《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苏水规〔2014〕4号,经过3年的实施,部分条款与水利部颁发的相关文件不相适应,不能适应当前实际情况。为此,我厅对以往发布的文件进行了梳理,并对《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苏水规〔2014〕4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订,结合水利部相关文件精神,将有关内容并入,制定出台《江苏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4章24条。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第一至八条,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适用人群和管理系统的相应职能分工。

第九至十三条,规定了三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及要求。

第十四至二十二条,规定了证书管理流程及要求。

第二十三至二十四条,规定了本《办法》的解释和施行日期。

四、适用范围和执法主体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考核合格证书且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执法主体为江苏省水利厅。

链接:http://jssslt.jiangsu.gov.cn/art/2018/2/23/art_51433_75837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