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市政府331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器、电池等产品的进货把关,最大限度的杜绝安全隐患产品出厂,5月22日下午,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了太仓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会议,全市7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全部到会。
太仓市“331”专班成员消防大队刘晓阳参谋介绍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主要起火点,要求企业通过自查,生产过程中严格把关、增加内部抽检力度等方式保证出厂产品安全,同时要求企业做好生产厂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质量科王蕴秋科长通报了政府331行动的文件内容,要求企业从内部管理入手,把控原材料进货关、生产控制、出厂检验、售后服务这几个关键点,确保不发生因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火灾事故。同时要求企业销售过程中积极向消费者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减少因使用不当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冯利民科长向企业人员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版新标准及新老标准的异同,提醒企业及早研究标准,调整生产。
会上,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向企业发放了GB17761-2018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电动自行车及其重要配件相关标准清单、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帮助企业进一步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下一步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的方向。与会企业代表表示会按照要求进一步严格质量控制,确保电动自行车出厂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