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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三措并举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发稿时间 :2018-06-11 14:17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四月以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现场核查工作,太仓局顺利完成了辖区内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现场核查工作,共计325户。

一是分类处置,增强清理针对性。对于进入被清理名单的企业,太仓局严格遵循“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原则。对于仍在正常经营,通过登记的电话住所或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企业,督促其及时补报年报并至分局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于能够取得联系,打算停业或者已经停业的企业,引导督促其自愿办理注销手续;对经现场核查后在其登记的电话及经营场所均无法取得联系的,且连续两年内未报税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是合理分工,提高工作效率。由科室核对省级下发的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企业中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名单,并将其提供给太仓市国税局、太仓市地税局,对名单内的企业连续两年未进行纳税申报的事实进行确认,出具税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最终确定325家企业作为清理目标并将名单下发至分局。各分局根据拟吊销名单按照经营地址所在的路段、商圈等进行科学分类,并按区域将任务平均分配到检查人员,使检查人员在实地核查时少跑弯路,最大程度地提高检查时效。

三是多方取证,力求证据充分。现场检查情况是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首先对名单内企业进行电话联系并记录,对于无法联系到的企业,通过查找系统或者档案联系到企业负责人,督促企业应及时履行其法定义务;其次是到企业登记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包括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笔录等,并邀请村委会、街道办、商圈市场等相关负责人作为见证人并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提高现场核查的真实性,为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后续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