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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复审

【发稿时间 :2017-12-07 15:41:00 阅读次数:

2016年度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复审


科教新城人社局接到上级通知,就2016年度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复审。范围对象为2015年度已经享受社保补贴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和20162月前初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社保补贴时间:20164月到20173月期间的社保缴费。资格复审上报材料: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家庭证明材料或确认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的生活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必须在所在地社区、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无异议)。初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需上报材料:本人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复印件)、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的生活困难家庭证明材料(必须在所在地社区、村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无异议)。此次科教新城共复审通过5名人员,并做好材料上交工作。